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English

当前位置: 苏垦农业网 >> 海南合欢

2014年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要点大理水苏

发布时间:2022-08-29 17:54:49

2014年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要点

1月23日消息:2014年是全省湿地保护管理机遇年、发展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总体部署和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快建立湿地保护“红线”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湿地长效补水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突出抓好自然湿地的保护与恢复,积极推进湿地生态移民,着力加强湿地法制体系和保护体系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广泛开展湿地宣传培训,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发展湿地经济,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多种服务功能,促进和推动吉林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4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建立湿地保护“红线”制度  建立湿地保护“红线”是实现湿地保护制度化的重大措施。国家林业局已启动了生态“红线”保护行动,明确提出全国湿地保护“红线”为8亿亩。根据国家这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建立全省湿地保护“红线”,将是今年湿地保护的重要任务。要在省湿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做好基础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以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为依据,对个别区域和典型的湿地要进行补充调查,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湿地保护“红线”的面积、类型等具体方案,提交湿地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论证。力争上半年完成资源补充调查、确认等基础工作,下半年完成评审论证,报省政府审查确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制定最严格的管制原则和管理办法。  (二)完善实施重要湿地生态长效补水机制  西部湿地周期性缺水问题将长期存在,必须建立一个稳定长效湿地补水机制,适时为湿地补水,才能有效遏制重要湿地退缩。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湿地长效补水方案,推进实施西部重要湿地长效补水机制。省林业厅已筹集补水资金1000万元,为建立湿地长效补水机制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今年将重点为莫莫格、向海、波罗湖和牛心套保等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实施补水,计划总补水量1.8亿立方米左右。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河湖连通工程和各种有利条件,积极有效的为辖区内湿地实施生态补水,巩固和发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已取得的重要成果。  (三)承接落实好湿地项目,加快建立和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今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将开展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奖励试点。要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机遇,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与恢复快速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湿地保护工程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湿地保护试点项目和政策的支持,选择2-3个湿地保护区或湿地公园开展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恢复项目试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范围,通过租赁区内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让土地所有权人退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社区共管的新机制。今年计划在莫莫格保护区安排500公顷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为深入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积累经验。有条件的单位,特别是国家湿地公园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运用生态效益补偿方法,积极开展退耕还湿,扩大湿地面积,优化保护环境。

(四)积极探索创新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是湿地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保护管理体制。要在这一管理体制框架指导下,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监督有力,运行高效,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动建立湿地生态保护政绩考核机制,切实把湿地保护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湿地保护投融资体制机制,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湿地保护。对于湿地利用项目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份经营,合作经营,让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汇集到湿地保护利用中来。  (五)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我省自然湿地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且面临的威胁和保护的难度仍然很大。实践证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仍然是湿地保护的最有效措施。一是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湿地保护区、保护小区的标准化建设。制定《吉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保护能力,发挥功能作用上下功夫,注重湿地公园建设速度和建设质量的统一,坚决防止只批不建或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发生。二是贯彻落实《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按照保护优先,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新建一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计划新建省级湿地保护区4处,省级湿地公园5个,国家湿地公园3个,有效湿地保护面积增加2万公顷。  (六)进一步加强湿地法制建设,严格湿地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湿地“一区一法”建设,针对我省湿地分布广泛、区域差别显著的特点,加强对制定莫莫格、龙湾国家级保护区条例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二是加强湿地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擅自开垦围垦湿地、乱采乱挖、违规占用湿地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开垦、改变现状和用途的湿地进行退还,尽最大可能恢复湿地原貌。

(七)积极推动向海生态移民  向海保护区核心区内有两个自然屯、60多个窝棚点,对湿地保护构成了严重威胁。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和所在地政府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政策,顺应民意,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适时启动向海生态移民工程,确保移的出,稳的住,发展的好。  (八)强化湿地科技支撑和基础工作  加强湿地科研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湿地科研监测体系,强化湿地监测能力,整合科研监测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湿地保护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是与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在东部山区开展泥炭地恢复技术研究,在西部开展芦苇沼泽地恢复及合理利用研究,建立项目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创造条件,积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为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提供科技支撑。二是要搞好泥炭地资源调查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的安排部署,制定《吉林省泥炭沼泽调查技术细则》,组建和培训专业队伍,全力做好泥炭地资源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调查试点项目,确保年内完成调查任务。三是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对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建档立卷,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九)立足湿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湿地经济  湿地具有巨大的经济功能,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是湿地保护的正确方向。为此,要充分发挥湿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湿地经济。一是要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充分利用湿地独特的资源优势条件,依托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搞好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宣传推介,把湿地休闲度假、湿地观光、湿地观鸟、湿地美食做成品牌,逐步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二是要大力发展湿地种植业。我省西部有百万亩芦苇湿地,有着很强的发展优势。要在苇田恢复改造,产品升级换代,改革经营管理模式上下功夫,促进快速发展壮大。在向海、莫莫格湿地开展基地建设试点,还要积极探索芡实及其它一些湿地中草药的种植,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要大力发展湿地养殖业。积极推广“苇、稻、鱼、蟹”湿地经济循环模式,同时要引导和培植大雁、野鸭等珍禽的训养繁殖,注重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逐步形成品牌和规模效益。

(十)坚持舆论先行,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工作  要把湿地保护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摒弃征服自然、主宰自然、以生态换效益的行为,树立热爱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现代文明理念,在现实生活中主动把生态理念转化为保护湿地、建设生态、传承文明的自觉行动。一是要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搞好湿地法规制度宣传,让人们知法、懂法、守法,强化湿地法制意识。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湿地文化节等为契机,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三是要注重从青少年教育入手,开办湿地学校,开设湿地讲座、举办湿地夏令营,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让青少年亲近湿地,体验湿地,受到良好的生态教育。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鹤类基金会、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等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继续拓展东北农业(玉米)与湿地示范项目的研究。充分利用世界自然基金会湿地培训基地的优势,合作搞好湿地保护管理干部培训,掌握国际最先进理念和技术,推动湿地保护管理创新发展。

怡宝桶装水官网

除草布

出租空气压缩机

tuv检测机构

碳排放管理员如何考取

友情链接